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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为什么要出租人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1-15 14:22)    点击:456

出租房屋为什么要出租人签订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

  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和出租人、承租人三方应当就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责任签订责任书,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的安全责任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责任。

  签订上述二份责任书,是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出租人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动员出租人积极参加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出租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忠实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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