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婉君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继承与分家析产有什么不同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11 11:57)    点击:116

继承与分家析产有什么不同

  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 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 (二)财产基础不同。继承的财产基础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即可用于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的财产基础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供分家析产之用的财产是全部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对此享有共同的所有权, 至于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属于分家析产的对象。 (三)两种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不同。能够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只能是被继承人的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分家析产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通常是各共有人的合意。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处理财产继承事宜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而分家析产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在我国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时,在很多情况下是以习惯为依据。 (五)发生时间不同。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才能开始,被继承人生前是不可能发生继承问题的;而分家析产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婉君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婉君律师,王婉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婉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66312979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婉君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威海律师 | 威海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婉君律师主页,您是第19056位访客